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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将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所首数1上线“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五)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只指正式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中的“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只指正式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二、北证北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作出修改(一)将第三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北证北交“入海排污口位置的选择,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海水动力条件和有关规定,经科学论证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款修改为:所首数1上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完成备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入海排污口设置情况通报海洋、所首数1上线海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 ”(二)第七十七条增加一款,只指正式作为第二款:只指正式“海洋、海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发现入海排污口设置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应当通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三、北证北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作出修改(一)将第二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北证北交“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
